树立和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 发布与:2007-5-14
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期间指出,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与青少年树立和坚持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这一重要论述对于明确当前社会思想领域内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对于推动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从这一论述的要求出发,我们应当把树立和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基础任务与重要内容,切实纳入社会主义公民教育和社会管理的整个过程中。 一、树立和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大意义 自古以来,荣辱观一直是人们进行道德约束和道德评判的重要手段。“宁可穷而有志,不可富而失节”、“人不可以无耻”、“人唯知所贵,然后知所耻”等道德格言所反映的荣辱观尽管具有历史局限性,但对社会发展和稳定发挥积极的作用。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继承与发扬了传统荣辱观的优秀精神内核,反映了中国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特征和发展要求,同时也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的本质规定与根本要求。 树立和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日益深入,随着物质生活条件的日益优越,人们应该树立和坚持什么样的道德标准与荣辱观念,不仅成为日益突出的社会问题,也成为事关社会能否积极、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树立和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不但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顺利进行的保障,也是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实现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 树立和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是实现社会的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谐社会需要人们具备符合上述特征所要求的道德素质和伦理精神,也需要用正确的荣辱观来引导人们认识和把握这些特征,从而养成符合和谐社会要求的思想道德品质。树立和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有助于人们明辨是非真假、善恶美丑,也有助于社会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和社会风气,从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必要条件。 树立和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增强党的先进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坚实保障。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历史进程中,中国共产党人以无比坚定的革命信念和无比高尚的革命情操,铸炼和培育了现代革命道德,提升了传统荣辱观的精神境界,为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形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为当代中国社会应当信守和践行的荣辱观树立了光辉的典范。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征程中,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不仅需要不断加强马克思主义思想理论建设,同时也需要继续坚持、弘扬和丰富、完善社会主义荣辱观。这不仅有利于增强共产党人的道德自律意识,使共产党人在各种诱惑和挑战面前永葆革命先锋队的本色,也有利于塑造党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提高党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社会主义荣辱观丰富的思想内涵和鲜明的时代特征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是对中华民族爱国主义传统美德与民族精神的精确概括。千百年来,爱国主义始终是中华民族道德传统的基本准则和民族精神的核心,“爱国为荣、叛国为耻”成为国人荣辱观的首要标准。社会主义荣辱观所强调的爱国主义既与维护祖国的尊严、荣誉和利益结合在一起,也与建设社会主义祖国的实践联系在一起。正如邓小平同志所指出的:“以热爱祖国、贡献全部力量建设社会主义祖国为最大光荣,以损害社会主义祖国利益、尊严和荣誉为最大耻辱。” “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与中国共产党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相一致,是对“为人民服务”的崇高理想和革命宗旨的继承与弘扬。在社会主义社会中,是否服务于人民、是否一切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始终是判别个人、群体、集团和政党进步与落后的标准。 “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体现了我国社会对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的坚持与呼唤。树立和坚持崇尚科学的社会主义观念,其目的是要在广大干部、群众和青少年中培育出“学科学、爱科学、重科学”的良好社会风尚,通过弘扬科学精神、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来带动社会的全面进步。 “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概括了社会主义荣辱观在对待劳动问题上的根本态度。劳动是创造财富的手段,也是获取和享有财富的前提。树立和坚持崇尚劳动的观念,有助于鼓励和激发广大劳动者与建设者的热情,调动一切创造活力和力量,使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蒸蒸日上。 “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是对集体主义精神的揭示,也是对社会主义人际关系的概括。崇尚集体主义、注重团结互助、贬斥损人利己,是与社会主义基本特征相联系的根本道德要求。树立和坚持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观念,有利于约束和规范违背社会公德的个体行为,有利于形成良好的人际关系。 “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是对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基本要求的概括。信用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个基本特征,诚实守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要道德支柱之一,是人们之间相互信任的道德凭借。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对于弘扬社会正气,整肃失信弃约的不良道德行为,构筑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现代诚信体系至关重要。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是对公民法制观念与守法意识的强调和要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树立和坚持以遵纪守法为荣、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是通过加强道德自律来补充和保障法纪他律的重要手段,有利于培养和塑造公民的现代法制观念与守法意识,从而保证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和社会的稳定发展。 “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是对中国古代优秀传统和中国革命传统中艰苦奋斗精神的发扬光大。树立和坚持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的荣辱观,有利于教育和引导人们在当前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取得巨大物质成就的形势下,戒除骄奢之风,秉承艰辛本色,从而奋斗不息,争取更大的胜利。 三、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进程中树立和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 树立和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应努力做到把握“一个根本方向”、纳入“两个全过程”、坚持“六个相结合”: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在社会主义社会里,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绝对不能混淆,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都必须旗帜鲜明。坚持“一个根本方向”:就是坚持社会主义的立场、方向和根本出发点,坚持社会主义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的根本标准。纳入“两个全过程”:一是要把树立和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一项长期任务,纳入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从改变人们的思想观念、养成正确的荣辱观开始,不断改善社会风气和人们的精神状况。二是要把树立和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纳入社会主义公民教育和社会管理的全过程,通过教育和此文共有2页 1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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