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目标责任书 发布与:2007-3-21
钟祥市农村信用社2005年安全目标管理 责 任 书
一、安全目标 1、不发生盗窃、抢劫、诈骗、涉枪等案件和重大责任性安全事故及资金财产损失。 2、不发生违法、违纪案件,杜绝5万元以上重大案件发生。 3、案件追脏率、结案率分别达到80%以上和100%。 4、辖区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达标率达到100%。 二、安全保障 为化解安全风险,各社(部、室)负责人年交安全保障金2000元,上缴市联社建档保管。 三、安全考核 (一)考核内容及标准 1、违法违纪案件(40分) (1)案件数量(5分):发生案件每件扣5分。 (2)涉案金额(5分):涉案金额每1万元扣1分。 (3)追脏率(25分):追脏率以80%为基准(80%以下此项不得分),80%以上(含80%)按实际追脏率的同比得分。 (4)结案率(5分):结案率以100%为基准,每欠1个百分点扣0.5分。 2、“三防一保”案件(30分) (1)案件数量(5分):发生重大责任性案件不得分。 (2)涉案金额(5分):涉案金额按每10万元扣1分。 (3)人员安全(10分):因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重伤1人扣3分,死亡1人此项不得分。 (4)资金损失(10分):损失资金每1万元扣1分(涉案金额累计数减去追回脏款后的余额)。 3、安全防护设施达标(15分) 营业场所安全防护设施达标率以100%为基准,每欠1个百分点扣1分,新建改建网点安防设施达标率100%,1个网点不达标此项不得分。 4、基础管理(15分) (1)建立安全责任网络(2分):将安全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并签定责任书,安全责任书签定范围不全的按同比扣分。 (2)健全监察保卫机构(2分):建立监察保卫工作专班,机构人员到位,定期研究分析、部署监保工作,缺一项扣1分。 (3)工作检查及督办(4分):及时贯彻落实市联社有关监保工作文件精神,按时完成不达标安全防范设施整改计划。基层信用社主任或分管安全主任每月对辖区网点1次安全检查和查库并有记录,缺一次扣1分(以检查情况通报为准)。 (4)资料报送及档案管理(7分):按时上报有关数据资料及联社临时要求上报的其它数据资料,缺一项或迟报一次扣1分;监保工作档案资料齐全,管理规范,缺一项扣1分。 四、安全奖惩 (一)奖励内容及标准 实现2005年农村信用社安全目标,无重大案件、无重大经济损失,奖信用社(部、室)负责人安全奖1000元。 (二)处罚内容及标准 1、发生10万元以上案件(含10万元)、涉枪案件或造成1人以上重大伤亡的,对信用社(部、室)负责人处罚1000元。 2、发生5万元以上(含5万元)不满5万元案件或造成1人重伤的,对信用社(部、室)负责人处罚500元。 3、个案资金损失10万元以上的(含10万元),按实际损失金额的1%、1‰对信用社和负责人分别给予经济处罚(资金损失=涉案金额—追回脏款,追回脏款不含赔偿金额,下同)。 4、有案不报、有案不查、不及时和不如实报告案情的,除对信用社和负责人分别罚款1000元、500元外,还将依据(鄂信合管[2001]109号)责任追究办法追究责任。 五、有关说明 (一)综合考核与安全保障金挂钩,年末依据综合考核扣分结果扣除同比的安全保证金,单项考核按考核结果兑现奖金。 (二)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对于发生重大案件和重大责任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的信用社、信用社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的绩效考核,坚决执行“一票否决”。 (三)全市农村信用社安全目标管理工作由市联社审计监察部、安全保卫部负责监督落实,年终根据此责任书的有关内容及标准进行考核,并按照考核结果兑现奖金或处罚。 (四)此责任书一式两份,经市联社理事长和各社(部、室)负责人分别签字生效,有效责任期限从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止。
钟祥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责任人(签字): 钟祥市 信用合作社 责任人(签字):
二OO五年二月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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